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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落户北京半年后就辞职,被判赔10万

11月29日,北京海淀法院公布一起员工落户北京半年后辞职判赔公司10万案件。李先生入职某公司从事Java高级研发工作,劳动合同有效期至2022年9月。2019年12月公司为李先生办理了户籍进京手续,2020年6月李先生提出离职,双方解除合同。公司主张李先生离职行为造成公司损失,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赔偿20万元。

公司诉称,被告在职时公司投入了大量薪酬成本、培训成本等并付出成本为其办理了落户手续。此外双方还曾口头约定李先生落户后需继续为公司服务2年,但其落户仅半年后就提出离职。李先生辩称,公司是根据北京市相关落户政策为其办理落户,在办理落户时仅发挥辅助作用。双方并没有关于服务期的约定。

法院认为公司虽主张双方曾口头约定服务期,但并未就此充分举证,故不予采信。同时依据公平原则,综合考虑户籍进京指标稀缺性,办理户籍进京手续公司的实际花费等因素,法院判决李先生赔偿公司10万元。宣判后双方均提出上诉。二审维持原判,该判决现已生效。

来源:北京时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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